䕶士為我抽血七筒(四筒寄給藥廠),量血壓丶脈搏丶體溫和做心電圖;度高丶磅重⋯⋯等。
檢查身體後,醫生告知「臨床測試計劃」是將300位病人,分成兩組,一組是服標靶藥,另一組做化療,目的是要比較那一組有較佳的療效。他解釋同意書的內容:
- 服用標靶藥/化療後的副作用,
- 每三個星期,見一次醫生,
- 每六個星期,做一次電腦掃瞄,
- 標靶藥:每天服用五粒,
- 化療:每三星期在醫院做,每次約二至三小時,
- 標靶藥/化療丶電腦掃瞄⋯⋯等,所有費用都由藥廠支付。
藥廠用電腦抽籤決定,病人用標靶藥或用化療作為治療。當接到通知是化療時,每日服用一粒「Folic Acid」,一星期後開始治療;如是用標靶藥,則安排日期見醫生和開始治療。
醫生給我一張「緊急病人」證,當身體有不適要到醫院急症部門求診時,要出示這張證,讓醫務人員知道我的病歷,並立刻通知主診醫生到來看我。
安排5/9電腦掃瞄:頭丶胸丶腹和盆骨。如報告顯示已擴散至腦部,則不符合「臨床測試計劃」的要求,申請將被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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